夫妻天各一方,“牛郎织女”般长期分居,遏制了人的正常生理需求,直接导致了夫妻的感情危机,留守妇女中已有不少人遭遇了婚姻“红灯”。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唐亚林庭长分析:打工者长期在外,生活环境产生极大反差,或是在走出闭塞后,受到新思想的冲击,价值观、人生观、婚姻观有了巨大改变,对婚姻有了新的追求;或是受到种种诱惑,难以把持产生婚外情;或是原有的婚姻是包办婚姻、买卖婚姻,本来感情基础就不牢固,走到外面的世界后,眼界开阔、见识增多,逐步产生对自由婚姻的渴望和追求,从而导致农村的离婚案件逐年增多。
唐庭长介绍,由于农村男女性别比例失调较为严重,男性比女性多,从而导致农村女性再婚要比男性容易,也给女性更多的选择权。也有少数男性打工者有了情人后为达到离异的目的,虽不主动要求与妻子离婚,但长期不履行夫妻义务,对妻子、孩子和家庭不闻不问,迫使女方提出离婚,使女方成为“被动中的主动者”。
唐庭长说,在对这些离婚案件的审理中,他的感觉是关于家庭财产的分割比较复杂。因为这些打工者长期在外,在城里有了房子、财产,而老家又有宅基地、房子等财产,夫妻俩都想要城里的房子,不想要农村的,往往争执不下。
两地分居 性情双重煎熬
外来务工者的情感问题是一个普遍而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其中最受情与性双重煎熬的可能要数像林月(化名)这样的“外来嫂”了。她们不像一些男的务工者,可以在某些时候冲破道德的底线而使自己得到发泄,固有的道德观念和家庭责任感使她们选择苦熬;她们也不像“外来妹”,有青春有资本对未来充满憧憬。但“外来嫂”们也是女人,她们和其他的女人一样有着自己的情感、心理与生理需求。时年35岁的林月老家在云阳县,来万州打工已经三年多了。三年前她是和丈夫一起离乡背井出来打工的,家里还有一双儿女,大的10岁,小的8岁,都在上小学,跟着他们的爷爷奶奶。到了万州,她很快就找到了做保姆的活儿,但丈夫一直找不到他认为合适的工作。三个月后,在一个朋友的鼓动下,他去了广州。
这漫漫岁月实在难熬,林月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与丈夫、孩子通电话是林月生活中的惟一慰藉,但能通话的时间实在是太少了。但当漫漫长夜林月难以入眠时,她的内心就在矛盾中煎熬。终于在2006年5月,她不顾一切地迈出那一步,找了一个在万州做小生意的男人,虽然钱不多,但他是万州本地人,能给她一个安定的家。几个月后,她向远在广州的丈夫提出了离婚,丈夫很理解她,只是在子女的问题上两人有些意见,但最后还是达成妥善协议离婚了。
据唐亚林庭长介绍,以前离婚理由多是因家庭暴力、经济等因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目前这类案件明显下降,离婚案件中第三者插足、长期分居等原因导致离婚的大幅增多。当事人一般是在深思熟虑、痛下决心后起诉离婚的,调查显示,打工过程中产生婚外情,是农村离婚率上升、女性主动提出离婚最主要的原因。
万州区妇联副主席陈浪分析,留守女性的性问题不是小问题,在以人为本的社会里,是不能忽视的,它关系到女性权益、人性解放的问题。农村留守女作为社会的最基层,承受巨大的体力压力外,还要承受性的心理压力,甚至带着性问题生活在农村,这是社会应该给予同情与关注的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对农村社会将产生不良的影响,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见识广了想法多了?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唐亚林归纳了打工引发的离婚潮的五方面:一是打工者见识广了,思想发生变化,他们想提高生活质量,过城里人一样的生活,但和配偶缺乏交流,导致感情不和而离婚;二是打工者有外遇后,既不回家又不给家里寄钱,并失去联系,留守配偶只得起诉离婚;三是有外遇一方利用节假日夫妻团聚时提出休妻、休夫,所以春节前后离婚的案件比平时多20-30%;四是留守配偶在家耐不住寂寞有外遇导致离婚,这类案件中女性占多数;五是双方外出打工,但不在同一单位,有的一周甚至一月聚一次,因都在外面长了见识,思想发生变化而离婚。其中,有外遇后离婚的占多数,女方提出的多于男方,留守方提出的多于外出方。
对于不断攀升的打工族离婚潮,唐庭长称,居高不下的离婚潮并不是好现象,大量的离婚案带来家庭不稳定、社会不稳定,单亲家庭越来越多。孩子无法得到温暖的母爱和父爱、得不到正确引导就会出现犯罪率上升,这是潜在的社会危害,应该引起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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